当前位置:内蒙古鲁云商贸有限公司资讯浦东法院依据《民法典》判决一起因“阴阳合同
浦东法院依据《民法典》判决一起因“阴阳合同
2022-07-29

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6日电 (李姝徵 陈王成) 小吕怎么都想不明白,卖家侯先生怎么就突然变了卦?购房时,双方原本约定好采用“阴阳合同”的方式,“做高”房价,以向银行多贷款,没想到贷款下发后,侯先生却迟迟不归还其中的23万元差价。双方协商未果,小吕将侯先生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)。

今天(2021年1月6日)上午,上海浦东法院首次依据《民法典》判决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,认定原、被告双方签订的虚假合同无效,一审判决侯先生返还小吕23万元及相应利息。

抵押贷款时打起歪主意

“阴阳合同”终成定时炸弹

2019年8月31日,小吕与侯先生达成一致:侯先生将其位于浦东新区康弘路的一处房产以295万元的价格卖给小吕。为贪图房贷的低价利息,小吕便找侯先生商议,能否以“阴阳合同”的方式“做高”房价,即另外再签订一份标价为330万元的虚假合同,用以向银行多贷点款,急于出售房屋的侯先生当即答应。然而,当小吕支付了首付款,银行也将贷款支付给侯先生后,他却并没有如约返还其中的23万元差价。

小吕诉称,自己与侯先生签订过多份合同,都明确标明房屋出售价格为295万元。并且,侯先生还曾向其出具过借条,借条当中写明,侯先生仍欠小吕23万元房款未返还。因此,小吕向法院提出,侯先生应返还其2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。

侯先生辩称,他确实与小吕约定好以295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套房产,但这是有条件的